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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阎良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22 16:58:47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月16日在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阎良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育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承“忠诚团结、服务大局、责任担当、廉洁高效”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区“一环五片区”和“三个新城”建设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825件,审执结3580件,结案率达93.59%,位居全市法院前茅。

一、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完成相关重点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通过召开党组会、支部会、全院大会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各项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法院党组和执行工作等开展情况,主动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把帮扶工作与法院职能紧密结合,参加“扶贫日”活动1216人(次),助力脱贫攻坚。强铸“平安鼎”,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深入学校、企业、社区、村组,不遗余力推进“平安西安”建设。严守候选人资格审核关,完成“两委会”换届人选核查2958人(次)。从严从细落实“路长制”,坚持逢九上路36次。

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力保平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在各级媒体发布信息文章30余篇,向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宣传单400余份,组织“扫黑除恶”相关讲座3场。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审结被告人刘某等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实现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零突破”。

保护市场主体,优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慎用、少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强化前沿预防化解纠纷职能,审理涉企案件1053件。延续法院服务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院领导带头入企调研走访78次,开展法制讲座12场,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前介入“三四七区棚户区改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及时有效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快速审结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工行阎良支行房屋拆迁行政非诉审查一案,受到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二、立足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审结刑事案件176件,惩处罪犯210人。重点惩处故意伤害、强奸、绑架、“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和侵财类犯罪74件 88人,维护了辖区稳定。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等案件53件53人,保护了公共安全。坚决惩治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4件7人,净化了市场环境。贯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原则,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7人,被团省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依法对51名具有减轻从轻情节的罪犯从宽判处非监禁刑,完善审判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定期回访缓刑人员。重视人权保障,为73名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首次以“3+4”模式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了阎良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警示教育食品经营者,有力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调判结合,妥处矛盾纠纷。稳妥审理民商事案件,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41件,审结2293件。高效审结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金融类纠纷562件,规范了金融秩序。快速审结离婚、赡养等家事纠纷449件,弘扬了良好家风。及时审结劳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164件,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公正审结承揽合同买卖合同类纠纷247件,维护了社会诚信。运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家事调解员的共同参与下,调解了“失和姐弟相拥续亲情”、“闪婚夫妻闪电离”等一批家事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多措并举,助力执行攻坚。强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积极迎接第三方评估,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受理执行案件1197件,执结1108件,结案标的额28231万元。利用夏收、秋种以及春节前夕等有利时机,适时开展“三秦飓风”、“北风行动”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建立由区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合惩戒体系,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惩处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1246人(次),纳入失信名单179人(次),依法拘留26人(次)。拓宽司法拍卖渠道,入驻京东、淘宝网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被执行人房屋、汽车等财产51件次,兑现1924.05万元,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稳妥推进,深化司法改革有新进展

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充实审判力量,完成补充遴选员额法官、选任23名聘任制书记员工作,有序推进法官助理、书记员身份转换工作, 制定并上报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制定《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落实好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的分类考核。进一步明确审委会和法官的职能定位,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的“两个规定”,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909件,占办案总数的 53.32%。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审结刑事、民事速裁案件925件,实现简案简写,发出首份纯表格式裁判文书,简易刑事案件的办案周期从平均20天缩短至7天,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审判压力,确保繁案出精品、类案出标准、简案出效率。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严格落实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守好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积极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为从源头治理矛盾纠纷,与政法委、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专职诉前调解员,充分发挥其生活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件,平均调解周期为5个工作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设立家事调解室,公开选聘20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家事调解员,出台工作规程,开展业务培训,以法理和事理相结合,柔性化解家庭矛盾,成功调解案件45件,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恪守为民宗旨,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

创新方式,优化诉讼服务水平。畅通绿色服务渠道,认真履行《立案工作七项承诺》,继续通过上门、电话、网上预约等方式方便群众立案,购置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以信息化技术驱动诉讼服务升级。及时开通手机微信扫码缴费服务,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及案款。在官方微信建立“小法智答”智能法律咨询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专业服务。依托法官服务站点,与基层组织、群众建立了稳定的工作联系,发挥法律工作交流微信群作用,及时开展法律服务。

温情司法,彰显法律人文关怀。为了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2.3万元,提供司法救助5件7人次。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而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通过发放救助金、办理低保等方式,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1.5万元。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的刑事被告人进行心理辅导,促使犯罪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组织干警为身患重病的被告人女儿捐款,体现了天理、人情、国法相融合的司法智慧。

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充分发挥司法的价值引导作用,深入企业、街办、学校、社区、村组以案说法,开展“法律课堂”“现在开庭”等活动28场(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开通官方抖音账号,官方微博在陕西法院系统微博传播力榜位居前列,利用传统纸媒、新媒体和“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微博503条,微信415篇,今日头条459篇,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92篇,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拍摄的微电影《铁法温情》在全市法院系统“三微”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并获得“第二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三等奖、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创新成果奖。

五、全面从严治院,干警队伍建设有新面貌

夯实思想根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4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管好“关键少数”,带动全院干警守护初心,牢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8场(次),通过集中学习、分享个人学习体会、领导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强化干警宗旨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七一”赴延安市委党校进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监誓,全体员额法官集体向宪法宣誓,增强法官的权责意识和光荣使命感。院党总支再次被区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一名同志被评为区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司法队伍纯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廉政制度,落实“四种形态”。院党组班子认真履行好政治责任,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紧盯重要节点,抓早抓小,抓细抓常。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看齐高线、守好底线、不碰红线。制定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分级层层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干警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旁听职务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健全日常监督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全年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全院干警会13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司法廉洁和警示教育。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9500余份,开展纪律作风日常教育监督和审务督察12次,撰写心得体会98份,对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做到了常态化,全年无不廉洁现象发生。

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坚持每周五固定学习制度,举办学习交流会26期,邀请专业摄影师、心理辅导师等专家学者为干警授课,扩大认知层面。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提高司法业务能力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外出调研、实务培训等活动,全年345人(次)参加法官学院、省高院、市中院、党校各类培训45场(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70余份。院领导及全院干警共撰写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等调研文章28篇,获得第四届“天大·中国司法论坛”征文活动优秀奖等多项殊荣。坚持从优待警,十余名党员干警被提拔重用,干警干事热情全面激发。注重文化建设,编撰法院年鉴,举办新春团拜会、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认真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规范了执法行为。年初抓均衡结案,年中举办庭审观摩,年底开展结案劳动竞赛,在实战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业务能力,6名法官被省市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六、接受各界监督,加强沟通联络有新气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定期报告法院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参与执行工作,落实院领导联络人大代表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案件陪审率达100%,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75名。

主动接受政协和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旁听庭审、参加开放日活动,研究落实委员意见建议。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民意沟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8次,接待520人(次)。落实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940份,执行信息1476条,庭审直播66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得了市中院审判质效先进集体、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另有24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分别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创新实干”优秀干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诸如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流失现象严重,办案压力较大;个别干警的司法作风和工作能力仍需提升;审判法庭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努力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抓好“政治建设、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三个新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牢方向,扛鼎担当,护航阎良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准确把握全区工作大局,深度融入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司法职能找准契合点、着力点和切入点,全力为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推进“三个新城”建设。

二是固本强基,秉公持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主动适应和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善用司法手段,慎用强制措施,稳妥审理好涉民生、涉企和涉金融案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全力以赴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注重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把第三方评估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执行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是戮力攻坚,敢为人先,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合理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集中送达、扫描中心集约化管理,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合理整合社会资源,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和信访化解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构建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实现“法理专家”+“实事顾问”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社会阅历丰富、贴近社情民意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四是关注需求,公开宣传,全心全力司法为民。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深度广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现代科技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坚持便民利民导向,在畅通诉讼渠道、健全巡回审判体系、加强司法救助等方面多下功夫,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应用,坚持庭审直播常态化。利用“两微一端”等便民互动平台,倾听群众心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

五是尚法慎权,守廉自律,打造护航铁军形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强化对审判权的常态化监督,广泛引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涵养、法律素养、廉洁修养。“文化”建院,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内涵。坚持理念引领、素质保障、风险防控,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人民满意的忠诚卫士。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人民法院一切工作都为了人民。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区法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要求,以讲政治的高度,担当作为的勇气,务实有力的举措,围绕中心强服务,聚精会神抓审判,改革创新争一流,持之以恒转作风,为航空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名词解释: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23+4模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其他在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3失和姐弟相拥续亲情:指阎良法院受理的一起姐弟之间因继承产生的纠纷案件,双方矛盾激化趋势十分明显,证据不充分,主审法官特意调整审判场所,到家事调解室主持调解,让当事人更多地感受家事审判特有的司法柔性和法律温情,最终协议达成,姐弟双方相拥哭泣,尽显亲情温暖,时隔一年多的法定继承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4闪婚夫妻闪电离:指阎良法院调解的一起“闪婚”夫妻离婚纠纷案,两人认识仅一周后就举办了订婚仪式,随后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因各自在外打工,在孩子出生后,两人形同陌路,女方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在竭尽全力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友好分手。

5第三方评估: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三个90%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一个80%是指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也就是说以终本方式结案率加上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的总和不低于80%),为了稳步、有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即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法学研究所承办,参与单位包括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十五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

6两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

                                              三项规程:指《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

8两微一端:指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客户端。

 

 

 
责任编辑:阎良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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